陈·巴特尔:从特权到权利: 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中受教育权之演变

2022-09-22 admin 280

从特权到权利: 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中受教育权之演变

陈·巴特尔

受教育权不是一项单一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个权利束。作为受教育权子权利的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具有非基本权利、权利相对性和社会权利性质,涵盖学习机会权、条件权以及成功权。高等教育权利的享有与保护不仅与经济发展条件和社会进步有关,而且与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有关。在发展初期,接受高等教育是部分佼佼者的特权,是极少数人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 在大众化时期,接受高等教育成为民众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获得的权利,接受高等教育权利从特殊权利向一般权利过渡; 在普及化时期,接受高等教育成为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每个公民均需接受高等教育,而国家有义务提供多样性的高等教育,以满足公民的个性化需要。刚刚步入普及高等教育阶段的中国,应该树立普及高等教育理念,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并形成多种类型和层次的高等教育形式,建构终身教育体系与学习型社会,使民众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受时间和空间所限,接受高等教育从应有权利、法定权利最终成为人人实有的权利。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陈·巴特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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