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的通知
渝高学会发〔2024〕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鼓励会员高校教务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坚持五育并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认真履行教学管理职责,持续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加强教学基础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四新”“五金”建设,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市教委指导下开展会员高校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整体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2.本科“四新”、高职“五金”建设贡献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
3.机构健全,人员稳定,经费保障,连续三年校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良。
4.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凝聚力强。
5.近三年处内相关人员获得省(部、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前五名完成人)或承担并按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改研究项目并结项。
6.教学运行正常,教学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出现引发负面舆情的重大教学事故。
已获第一、第二届“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的,考评近二年的主要成效和实绩。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各高校自主申报。
2.组织专家线上评审和会议评审。
3.评选结果报市教委高教处、职成教处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示。
4.学会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选数额
评选“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共20个,其中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各10个。
四、奖励办法
1.入选会员单位获得学会重点专项课题1项,一般专项课题3项。超星集团公司资助重点专项课题研究经费5000元/项,由学会统一拨付并列入学会课题管理。
2.授予入选会员单位“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奖牌和证书。
五、材料报送
参加“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的高校须于7月20号前将《“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表》(附件)电子版发到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邮箱:2008cqgj@163.com。同时,书面材料一式5份邮寄到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2,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新楼117室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全文,15902366098
附件: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表附件 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表.docx
渝高学会发〔2024〕13 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