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01 admin 1127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的通知

渝高学会发〔2024〕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鼓励会员高校教务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坚持五育并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认真履行教学管理职责,持续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加强教学基础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四新”“五金”建设,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市教委指导下开展会员高校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整体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2.本科“四新”、高职“五金”建设贡献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

3.机构健全,人员稳定,经费保障,连续三年校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良。

4.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凝聚力强。

5.近三年处内相关人员获得省(部、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前五名完成人)或承担并按时完成市级及以上教改研究项目并结项。

6.教学运行正常,教学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出现引发负面舆情的重大教学事故。

已获第一、第二届“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的,考评近二年的主要成效和实绩。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各高校自主申报。

2.组织专家线上评审和会议评审。

3.评选结果报市教委高教处、职成教处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示。

4.学会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选数额

评选“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共20个,其中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各10个。

四、奖励办法

1.入选会员单位获得学会重点专项课题1项,一般专项课题3项。超星集团公司资助重点专项课题研究经费5000元/项,由学会统一拨付并列入学会课题管理。

2.授予入选会员单位“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奖牌和证书。

五、材料报送

参加“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的高校须于7月20号前将《“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表》(附件)电子版发到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邮箱:2008cqgj@163.com。同时,书面材料一式5份邮寄到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地址: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2,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新楼117室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全文,15902366098

附件: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表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附件 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申报表.docx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渝高学会发〔2024〕13 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新时代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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