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高学会发〔2023〕15号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的
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会员单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5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的指导下,经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和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共同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长期工作在本科教育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师德师风高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优良,涵养学识扎实,志向抱负高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改革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教学成果丰富,在市内外高教界有较大影响,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奖励名额
“教书育人奖”5名,每人奖励2万元;“教学新星奖”5名,每人奖励1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奖”
1.年限职称。高校在职任教经历20年以上,且在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任教期满10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师德师风。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重视课程思政,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3.教学科研。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有主编的教材、主持的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与学生高度赞扬。紧跟学科前沿,跻身科教融合,引领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教学水平受到校内外同行的公认。
4.创新引领。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品德修养、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融入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上成效卓著,在引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创新课程教材和课程考核机制、创建优秀教研梯队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教学新星奖”
1.年限职称。在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任教期满5年,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师德师风。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本科教学一线,潜心本科教学,坚持立德树人,重视课程思政,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3.教学科研。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授课门数两门以上,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与学生高度认同,评教结果优秀。
4.教改创新。积极跻身本科教育教学规律与改革研究,能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品德修养、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上成效明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参加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比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依据(一)(二)条件要求,主要按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后的本科教学实绩评选。已获2022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高校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按照每校“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各1名的限额确定报送推荐人选,推荐报送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
(二)背景调查。各高校需对所推荐人进行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事故等相关审查。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按程序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三)专家初评。由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和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以投票方式按1.5倍数量产生入围获奖候选人。
(四)会议评审。召开现场会议,由入围获奖候选人陈述,评委会现场评选确定获奖人员名单。评选结果在学会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发文公布。学会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官方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参加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的高校,在7月10日前将《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推荐表》《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新星奖”推荐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到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邮箱:2008cqgj@163.com。同时,书面材料一式5份邮寄到: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内高教学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全文,电话:63862385
附件:1.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推荐表附件1 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推荐表.docx
2.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新星奖”推荐表附件2 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新星奖”推荐表.docx
渝高学会发〔2023〕15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的通知.pdf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6月26日